一、所需文件
1、企业名称:提供5个
2、自然人股东护照复印件5份;另说明其在国外居住地址
3、有企业股东的,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中文译件5份,并说明该企业董事长姓名及在国外居住地址;(香港公司需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)
4、股东资格证明公证认证文件;(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,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,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不需公证)
5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份
6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3份
7、董事及总经理、监事的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件3份
8、介绍公司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及所经营的项目概况(技术、预计盈利、流动资金、固定资产等情况)
9、《公司章程》;《外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及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》;《委托书》;承诺书;合同;申请书;项目建议书;可行性研究报告;董事任职委派函;董事会人员名单;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等.(我方代为制作)
二、办理流程
①工商局名称核准→②商务局审批→③市工商局办营业执照→④刻章→⑤协助银行开户
三、所需时间 30-50工作日